许昌市公路管理局贯彻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精神
来源:路太机械 http://www.ltyh.cn 发布时间:2016-08-26 14:05:27
5月18日上午,市公路局张建民局长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,传达贯彻许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,局养护科、创建办和直属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会议传达了《关于印发<许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蓝天工程行动计划考核办法(试行)>、<许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责任清单>的通知》、《关于印发许昌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制度的通知》、《许昌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通报》、《许昌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》等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文件。张建民局长结合我局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提出四点要求:一是高度重视,提高认识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我市今年的重点工作,关系到老百姓的健康,是社会大事、民生工程。完成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我们全体领导干部的职责,是政治任务。工作中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,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,把思想统一到市委、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上来,再接再厉,圆满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。二是加强宣传,营造氛围。与新闻媒体积极沟通,通过电视、报刊、宣传栏等宣传手段,切实增强扬尘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呼吁并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,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。三是多措并举,注重实效。一方面不断加大养护机械投入。通过购置、租赁等方式增加大型洗扫车和洒水等清扫设备,加强环城路和城市出入口的清扫保洁,进一步提高清扫效率;另一方面要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。对环城路每天不少于4频次、重点路段不少于6频次洒水作业,保持路面清洁湿润。要求施工现场保证每天洒水4频次以上,确保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。四是强化督查,落实责任。要继续加大督导督查力度,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。对督查工作落实不力的,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约谈、诫勉谈话、停职检查等党政纪处分;对施工、养护单位扬尘控制措施不到位的,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、限期整改、扣除相应计量款和养护经费,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黑名单,不得进入我市公路建设市场。